石家莊工程洗輪機
文章作者:admin 瀏覽次數:發表時間:2018-10-08 16:13:58
洗輪機有兩種操作方式:
1.手動控制操作 2.自動感應操作
1.手動控制操作 2.自動感應操作
待機狀態:把洗輪機控制箱內的3P斷路器打到ON位置,工作指示燈亮,系統啟動進入待機狀態。
沖洗作業:車輛緩慢通過洗輪機底盤*道減速帶后停下,車前輪觸壓下開關踏板或者按下遙控器啟動按鈕,此時兩臺水泵啟動開始工作,高壓水流通過兩側噴管的可調球形噴嘴及減速帶下面的噴嘴對車輪的前輪部分進行高壓沖洗,15秒左右車輛行駛再清洗后輪的部分。60s左右(沖洗時間可調)水泵自動停止,沖洗完畢。
2、系統構成
洗輪機系統采用無接觸技術對車體進行全方位立體式清洗,能實現沖洗底盤、車輛兩側無接觸沖洗。該系統有洗輪機底盤、左右側噴管(含可調球形噴嘴)、控制箱、水泵(2臺7.5kw)四部分組成。
3、洗車機技術參數
設備尺寸 2.5m(長)×3.7m(寬)×1.2(高) 可定制
使用車輛及載重量 100T以下的工程車及運輸車
噴嘴數量 142個
設備重量 1200kg
啟動方式機械感應式/車輛自行
沖洗壓力 3-4kg/cm²
沖洗時間 60s/輛
設備功率 15kw
配給電源三相 380V 50Hz
控制選擇自動/遙控
二、明確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內容
二、明確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內容
重點治理各種建筑(拆除)工地、物料堆場、運渣車輛、城區道路等揚塵污染,有效遏制塵源,逐步改善大氣環境。主要包括:拆遷和建筑工地的渣土漏天堆放,建筑施工揚塵;交通運輸過程中散裝物料沿路拋灑;采石場、石灰窯、堆料場揚塵;被破壞的山體巖石裸露,冬春季揚塵等。
三、明確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分工
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條塊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各鄉鎮、街道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一)區環保局:負責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并負責本通知的組織實施。
(1)加強源頭控制,嚴格執行環評制度。所有建筑項目均須經過環評審批并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督促建設單位提交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包括對可能產生揚塵污染建設項目的揚塵污染防治方案,提出建設施工過程中的具體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否則不予環保審批。
(2)加強對工業點源廠區范圍內揚塵污染的防治,確保點源揚塵、粉塵達標排放。
(3)牽頭組織對本通知執行情況的考核。
(二)區住建局:負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
全區所有土建工地、道路施工(不含市政維修現場施工)必須設置高度2.5米以上的圍擋,各類管線敷設工程邊界必須設置1.5米以上封閉式或半封閉式路欄,其余設置1.8米以上圍檔。圍檔底端應設置防溢座,不得留有縫隙。石家莊渣土車清洗機洗輪機,石家莊建筑工地全自動清洗機,石家莊建筑工地全自動沖洗設備,石家莊工程車輛全自動沖洗機 工地建筑結構腳手架外側必須設置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的密目式安全濾布。臨河建筑工地必須封閉作業,嚴禁棄土棄渣下河。
建筑工地必須采取鋪設水泥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等措施硬化進場道路,在車輛出口設置洗車平臺,清洗進出車輛輪胎及車身,不得帶泥上路。修建沉砂井、沉砂池、廢水導流渠、廢水收集池。進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運輸車輛,必須采用密閉車斗,保證物料不遺撒外漏。與區*分局*大隊共同對城區內所有運輸物料、渣土的車輛登記備案,設定通行線路和時間限制。
施工過程中堆放和使用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必須采取密閉存儲、設置圍擋或堆砌圍墻、采用防塵布遮蓋等防塵措施。嚴禁在道路和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嚴禁高空拋撒建筑垃圾,不得現場攪拌混凝土。施工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必須在一周內完成清運,做到工完場凈。
各工地必須有專人負責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閉、覆蓋、灑水作業及車輛清洗作業,記錄揚塵控制措施實施情況,對工地周邊實施保潔。對干燥、易起塵的土方工程,必須灑水壓塵,遇四級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停止土方作業,并覆蓋防塵布。
按工地沙土覆蓋率、施工現場圍擋率、工地路面硬化率、拆除工程灑水率、駛離工地車輛封閉與車輪沖洗率5個方面,石家莊渣土車清洗機洗輪機,石家莊建筑工地全自動清洗機,石家莊建筑工地全自動沖洗設備,石家莊工程車輛全自動沖洗機 對建筑揚塵管理出臺具體要求及考核辦法,并抓好檢查和督導落實。
(2)規范拆遷施工揚塵管理
拆除作業前,實施拆除單位必須在工地周圍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圍檔,作業時必須持續灑水以抑制揚塵。需爆破作業的,要根據爆破規模,在爆破作業區外圍灑水噴濕。施工中的土方作業,必須落實覆蓋、灑水、沖洗等除塵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內主體工程不能開工建設的,必須采取覆蓋、灑水等措施防止揚塵。出臺拆遷施工揚塵管理及考核辦法,并抓好檢查和督導落實。
(3)加強市政工程的管理
市政工程、道路開挖施工前有條件的路段必須設置施工圍欄,不具備條件的必須設置醒目標識。施工中對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必須采取防塵措施;施工中產生的棄渣棄土,必須當天清運。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進行現場恢復,不得造成路面損毀。嚴禁帶塵車入城,禁止車容不整潔的各類車輛在城區內行駛。
(4)加強行道樹、草坪、護欄的管理
對行道樹、草坪、護欄由園林部門實施淋洗,每年4月至9月每月沖洗2次,當年10月至次年3月每月沖洗1次,提高公共場所綠化率。
(三)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按照市政府2004年第100號令規定,以棚戶區改造工程現場、道路建設施工場地環境管理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對建筑施工場地環境監管力度,督促各建筑施工單位按照清潔作業標準,嚴格落實防塵措施,圍欄裝卸建筑物料,規范建筑垃圾存放,控制揚塵污染。
(四)區市容環衛局:負責道路清掃的揚塵治理工作。
規范道路清掃工作。加大機械化作業力度,清掃同時應沖洗道路,主要街道及人行道每天清掃、沖洗兩次以上;清掃過程中不得產生揚塵,淘汰所有農用清掃拖拉機,禁止焚燒垃圾。加強公共場所清潔和抑塵力度。生活小區、小街小巷加強清掃保潔。
(五)區*分局*大隊:負責控制交通運輸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嚴查道路運輸拋灑。協調市*部門對城區內所有物料、渣土的運輸車輛登記備案,確保其按規定路線、時段通行,對于不采取密閉措施運載粉塵物品或容易脫落、揚灑物品的車輛,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六)區交通運輸局和區公路局:負責公路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對在公路用地、路肩內傾倒廢土、垃圾的,對散落物污染路面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公路施工現場進行整治,確保物料存放場所密閉,避免起塵。
(七)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采石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對全區的采石場進行排查,清理取締非法采石場;對城區周邊、交通要道兩側的采石場進行重點整治,對于揚塵污染嚴重的進行停產治理;對于開采完畢的山體,督導責任單位植樹種草進行山體修復。
(八)區農業局:牽頭組織好秸稈禁燒工作,疏堵結合,控制住秸稈焚燒和燒荒現象。
(九)區財政局:加大對揚塵污染防治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要認真履行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定職責,制定揚塵污染防治計劃,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環境目標責任制。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要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揚塵污染違法行為,實行日常監督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推進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二)建立舉報和定期通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造成揚塵污染的行為都有權進行舉報。各鄉鎮、街道和區建設、*、交通、環保等部門要設立,接受舉報和投訴。對投訴和檢查中發現的揚塵污染問題,要及時核實通報,相關責任部門要迅速組織查處,并反饋查處結果。
(三)嚴格檢查考核。區環保局要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環境保護工作考核;區住建局要將城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城市綜合管理考核,將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區市容環衛局要將道路保潔過程中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納入技術規范;區交通運輸局要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公路管理考核。區環保局、區監察局和區政府調研督查室要聯合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督查,對在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中推諉扯皮、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導致揚塵污染問題嚴重、大氣質量得不到改善的,依法嚴肅處理,堅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